就业失业登记
2.就业失业登记
2.2就业登记
一、对象范围:
依法取得本辖区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从业者。
二、办理材料
1.首次登记用人单位营业证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劳动者需有就业创业证号且证里状态需是失业状态;3.《劳动合同》《职工备案登记表》每人一式两份(不允许有涂改),网上审核通过之后打印《劳动用工备案表一》。
三、办理流程:
单位就业以营业执照工商审批地为准,在相应的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1.现场办理:
(1)用人单位营业证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者需有就业创业证号且证里状态需是失业状态。
(3)《劳动合同》《职工备案登记表》每人一式两份。
2.线上办理: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218.60.150.1:8081/ehrss/login/。网上审核通过之后打印《劳动用工备案表一》《录用职工登记表》到本溪市平山区行政服务中心。
四、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五、办理地点及时间:
1.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曙光路26栋,本溪市平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
2.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咨询电话:024-4237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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