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群众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负责制定区文化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组织全区和参加区以上重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指导企业、农村、校园和社区文化艺术活动。
四、负责从业务上管理和指导本区农村文化工作。
五、负责区图书馆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六、负责归口管理全区文化市场,依法取缔和打击非法出版物活动;负责书刊、音像、娱乐等项目的审批及实施管理。
七、负责我区农村广播电视事业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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