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平委组发【2010】10号--关于张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10-06-21 | 成文日期: | 2010-06-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平委组发【2010】10号--关于张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委组发【2010】10号
关于张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直属各党总支、支部,区直各部门: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张岩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董颖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姜华同志任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恩华同志任区编委办公室主任;
提名曲涛同志为区人大科教室主任人选;
马金锋同志任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党委书记;
褚杰同志任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党支部书记;
提名王振同志为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局长人选;
杨春彦同志任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副局长(兼);
刘楠同志任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副局长;
提名朴文军同志为区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局长人选;
法永源同志任区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史维强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书记、副局长;
赵福全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总支副书书、提名局长人选;
洪敏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中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提名张秋同志为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人选;
赵亚娟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秘书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兼);
于晓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董艳同志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提名王学义同志为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人选;
提名聂从容同志为区司法局局长人选;
提名潘大成同志为区服务业局局长人选;
蔡颖同志任区服务业局副局长;
提名于春武同志为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人选;
提名马忠仁同志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人选;
提名胡立友同志为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局长人选;
李进同志任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刘健同志任区文化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付景春同志任区林业水利局局长;
金天华同志任区林业水利局副局长;
夏冬梅同志任区教育局副局长(兼);
孙明大同志任区物价局局长;
韩雷同志任区交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钢同志任永丰商业区管委会主任;
宋权同志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孙焕全同志任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慧杰同志任团区委副书记;
项晓明同志任一洞桥商贸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马永民同志任区老龄委主任;
张文利同志任大河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学武同志任桥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冯雷同志任平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渐同志任平山街道党工委书记、提名人大工委主任人选;
李晴同志任东明街道党工委书记、提名人大工委主任人选;
张喜年同志任崔东街道党工委书记、提名人大工委主任人选;
李军同志任千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姜力平同志任南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宋德林同志任站前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刘玉兰同志任东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德湘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刘生金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关晓凤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穆亚萍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刘忠文同志改任主任科员;
马迅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王文凯同志改任主任科员;
姜丽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黄静同志改任主任科员;
郑恩鹏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王茂林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马志栋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贾伟清同志改任主任科员;
郑雪艳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免去:
于德湘同志的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马金锋同志的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兼)职务;
张文利同志的区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刘生金同志的区人大科教室主任职务;
关晓凤同志的区督察室副主任职务;
穆亚萍同志的区民族事务局局长职务;
刘忠文同志的区发展计划和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马迅同志的区外经(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王文凯同志的区老龄委主任职务;
姜丽同志的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职务;
黄静同志的区招生办主任职务;
郑恩鹏同志的大河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茂林同志的一洞桥商贸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职务;
马志栋同志的一洞桥商贸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职务;
贾伟清同志的桥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职务;
郑雪艳同志的东明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兼)职务;
于春武同志的站前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胜同志的桥头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学武同志的区计经贸党工委副书记、发展计划和经济贸易局局长职务;
王学义同志的区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朴文军同志的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马永民同志的区爱卫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潘大成同志的区司法局局长职务;
聂从容同志的的区物价局局长职务;
孙明大同志的区发展计划和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兼)、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冯雷同志的区文化局局长职务;
王钢同志的平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
曲涛同志的平山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兼)职务;
王渐同志的崔东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兼)职务;
李晴同志的千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喜年同志的东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
李军同志的区委办副主任(兼)、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宋权同志的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项晓明同志的永丰商业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孙焕全同志的团区委书记职务;
姜力平同志的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城建局副局长(兼)职务;
宋德林同志的南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慧杰同志的区青教办主任职务;
张岩同志的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党委书记职务;
姜华同志的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胡立友同志的区城乡建设管理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韩雷同志的区水利(交通)局副局长职务;
董颖同志的南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玉兰同志的东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职务;
王振同志的区发展计划和经济贸易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有关同志职务的任免,请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
2010年4月26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抄送:人大常委会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0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