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 | |
信息名称: | 平委组发【2013】10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13-05-27 | 成文日期: | 2013-05-27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平委组发【2013】10号
平委组发【2013】10号
关于刘继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直属各党总支、支部,区直各部门:
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刘继业同志任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金金同志任东明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亚英同志改任主任科员(保留原待遇)。
免去:
杨亚英同志桥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张文新同志南地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综治委副主任职务;
李华同志东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委员、综治委副主任职务。
建议免去杨亚英同志桥头街道政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以上有关同志职务的任免,请按相关程序办理。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
2013年3月7日
主题词:干部 任免 通知 共印80份
中共平山区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