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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 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分工的通知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5-08 | 成文日期: | 2017-05-08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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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分工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6〕4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 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5〕95 号)和《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本依法组办发〔2016〕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我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分工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一)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领域检查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方法,注重公平公正;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等,强化社会监督,保障市场主体权利。
(三)坚持高效便民。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转变执法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四)坚持协同推进。充分利用现有市场主体有关数据信息,完善和统一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协同推进各部门、各领域随机抽查机制建设,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措施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推广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全区各执法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充分发挥事中事后监管职能作用,切实发挥监管职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和监督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随机抽查水平。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随机抽查工作,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三)强化责任落实。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建立和推进本部门随机抽查制度,公平、高效、透明的进行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民政、市场监督、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协助行业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提供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名单;市场监管局作好与省、市工商局的衔接,牵头负责依托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善我区的市场监管信息公示与共享交换平台。要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过程监督和管控,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成绩较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注重宣传培训。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行政检查工作中广泛应用。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凝聚社会共识。要加强执法检查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在本部门、本领域推广随机抽查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务求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严格检查考核。加大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 2016 年度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三、工作分工
我区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分工包括 9 个大方面,22 项具体内容,明确了工作内容、责任主体、牵头部门、计划完成时限(详见附件)。
附件: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分工表
平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5日
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分工表8201758144057.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