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sqrmzf-2026-00180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6·25”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 | 主题分类: | 公开内容 |
| 发布日期: | 2026-06-01 | 成文日期: | 2026-06-01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6·25”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落实情况 评估报告
2023年6月25日9时05分,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院内停车场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90万元
2023年10月23日,区政府审议通过了《事故调查报告》,并印发了《关于同意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6·2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结案的批复》(平政发〔2024〕8号),同意事故结案。依据《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平山区安委会办公室组成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6·2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评估组,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6·2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5年3月3日,依据《中共辽宁省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的要求,平山区安委会办公室事故评估组,责成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并会同区总工会、区人社局、桥北公安分局、平山区纪委信访室等相关部门,对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一)评估组成员
组长:赵宝盾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组员:马金营 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 琳 区人社局副局长
程玉琪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 昕 平山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杨昌裕 桥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李广田 区纪委信访室主任
(二)评估内容
1.事故归档、备案及公布的情况;
2.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3.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4.事故责任单位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5.平山区人民政府对防范类似事故所采取的措施及执行情况;
6.平山区交通局对监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7.平山区交通局对行业监管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评估方法
1.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时限和要求;
2.听取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听取平山区人民政府,平山区交通局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4.调阅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5.评估级依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出具专家组评估意见;
6.收集、整理有关见证材料,起草评估报告。
二、事故归档、备案及公布的情况
平山区应急局按要求对事故案卷进行了归档,共分1卷,163页;按规定向原区政府法制办和市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备案;于2023年11月2日在平山区政府官方网站对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全文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共对2个事故责任单位、2家监管部门、4名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现已全部执行到位。
(一)对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1、沈阳瀚通运输有限公司司机李国涛安全意识不足,违反公司规程,在看见相邻的车辆在倒车的情况下,还打开相邻的车门,在这起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鉴于死亡,免予责任追究。
2、沈阳瀚通运输有限公司司机常*春违反司机岗位操作规程规定,倒车过程中安全确认和瞭望不到位,在这起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建议公安机关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3、沈阳瀚通运输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强为沈阳瀚通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在这起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 第(一)项规定,建议由平山区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
4、锡林浩特三盛园物流有限公司作为车辆管理现场负责人马*,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在这起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锡林浩特三盛园物流有限公司依据本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二)对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1、沈阳瀚通运输有限公司 是这起事故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不完善,缺少对本公司司机安全教育培训,在这起事故中负有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建议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元(40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锡林浩特三盛园物流有限公司 作为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在这起事故中负有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建议平山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叁拾壹万元(3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3、区交通局 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加强与市车辆运输管理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明确相关监管职能。
4、桥北街道办事处 要吸取教训,发现类似情况立即上报相关部门,防止事故发生。
2023年11月22日,吴*强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了罚款;2023年11月22日,锡林浩特三盛园物流有限公司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了罚款;2024年3月20日,沈阳瀚通运输有限公司已按规定足额缴纳了罚款。2024年3月20日,经原平山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结案。
四、事故责任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沈阳瀚通运输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本公司司机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入厂车辆驾驶人员责任落实,提高安全意识。
(二)锡林浩特三盛园物流有限公司:要增加现场车辆管理的人数,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能力;要加强停车场地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杜绝类似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禁止外来大型运输辆进厂,如有必要进厂车辆,督促车辆管理单位加强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平山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是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业务相近、专业相通、有利监管、权责统一”的原则,紧密结合新业态、新领域实际,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工作
事故发生后,区安委会立即组织区交通局和各街道办事处开展了对属地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摸清运输企业底数,将合区运输企业列入了区交通局重点检查对象。
(二)平山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平山区安委会将此次事故进行通报全区,要求各街道办事处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要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加大对监管企业的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对评估发现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沈阳瀚通运输有限公司、锡林浩特三盛园物流有限公司、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了车辆管理、现场管理,加强了安全风险防范、加强了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二)评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5年3月21日,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已停业整顿,通过此次事故加大了对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现场的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七、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通过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6·25”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评估。
事故责任单位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本溪市享达物资有限公司“6·25”
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评估组
2025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