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平山区人民政府
信息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主题分类: 目录
发布日期: 2024-08-27 成文日期: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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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发布时间:2024-08-27 15:57:0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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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平山区救灾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序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咨询电话
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体主动依申请
1救灾
    策
    文
    件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重要会议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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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灾管理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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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救助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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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物管理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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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应急管理部门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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