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平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主题分类: | 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
发布日期: | 2024-04-21 | 成文日期: | 2024-04-21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关键词: |
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政策依据:《本溪市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实施方案》
补贴对象: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合法耕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县区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国营农场比照当地农户享受一次性补贴政策。
补贴依据:补贴依据为今年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可兼顾甘薯、马铃薯、谷子、高粱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补贴标准:根据市级下达的资金额度及今年当地粮食实际种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大豆补贴标准比其它粮食作物每亩高50元。
申请程序:1、自主申报登记。实际种粮农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主动向耕地所属村委会申报2022年实际种植面积,标明种植作物、耕地属性(承包、流转等),同时登记补贴惠农“一卡通”账号。2、统计汇总核查。由乡镇政府组织农业等相关部门部署各村委会对全村一次性补贴基本信息情况(姓名、种植作物、种植面积、耕地属性、“一卡通”账号等)按统一格式进行汇总,并进行核查确认。3、实行村级公示。经核查确认的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表以村为单位公示3天。
咨询电话:024-42883240
补贴结果:各地金融机构通过“一卡(折)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补贴资金发放完毕后,以村为单位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监督渠道:电话:024-42883252
地址:平山区胜利路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