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公告栏>详细内容

平山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1号)

来源: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1-05-3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平山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1]

(第1号)

平山区统计局

2011526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11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市和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        总人口

    全区总人口[3]349130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111日零时的356430人相比,十年共减少7300人,下降2.1%。年平均增长率为-0.2%

    二、家庭户人口

    全区共有家庭户[4]127665户,家庭户人口为340407 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2人减少0.4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区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5994人,占50.4%;女性为   人,占49.6%。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21上升为101.65

四、年龄构成

    全区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2050人,占9.18 %15-59岁人口为261423人,占74.88 %60岁及以上人口为55657  人,占15.9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033人,占11.47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85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92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个百分点。

五、        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  51854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7700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64015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3902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由10141人上升为1485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由20399人上升为22056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43881人上升为4697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   16269人下降为11177人。

    全区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为4895   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990人,文盲率[5]4.58%下降为1.54%,下降3.04个百分点。

    六、城市人口

    全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6]340596人,占97.56  %;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534人,占2.44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3848人,乡村人口减少31148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8.7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区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人口数

(人)

比重[7]%

2000

2010

全区合计

349130

100.00

100.00

南地街道

46346

12.70

13.28

工人街道

45402

10.55

13.00

平山街道

52863

14.82

15.14

东明街道

44266

12.52

12.68

崔东街道

54428

16.17

15.59

站前街道

16317

5.49

4.67

千金街道

42357

13.19

12.13

北台街道

29590

9.49

8.48

桥头街道

17561

5.07

5.03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区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201011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的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国境内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指各街道的常住人口占全区常住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