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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交警支队关于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冬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平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11-1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文件

本公交字[2011]58

关于印发《交警支队关于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冬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处、室、科、所、站、大队:

现将交警支队关于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冬季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溪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

 

交警支队关于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

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冬季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10.1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按照《辽宁省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冬季行动方案》(辽公通[2011244号)精神和省厅党委的要求,支队党委决定从2011111日至20123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彻底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坚决实现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违法行为

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

高速公路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遮挡或不悬挂号牌、客车违停上下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

(二)重点道路

高速公路:丹阜高速公路(沈丹)G1113

国省干道:201国道、304国道、本桓公路。

(三)重点地区

重点县(区):桓仁、明山、溪湖。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

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卧铺客车、旅游包车、校车及其驾驶人,大中型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实施“三超一疲劳”冬季行动整治领导小组。由市局副局长张成英任组长,支队长王海金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支队其他党委成员。各单位、部门“一把手”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支队交通科,主任由钱龙副支队长兼任,负责整治期间的工作组织、协调。

两县大队也要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和每名民警,确保“三超一疲劳”冬季行动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措施

(一)全力查处“三超一疲劳”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严肃整治超速违法行为。各县(区)、高速公路大队要最大限度组织警力上路执勤,最大限度的将警车、测速设备投入到高速公路和国省干道,严查超速违法行为,特别是大型客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0公里。各交警大队要组织相关人员对限速标志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凡是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或事故多发的路段必须设置明显的限速和提醒标志。

2、严肃整治客车超员违法行为。要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对7座以上客车逢车必查。加强对卧铺客车、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的检查,对超员车辆要组织卸客转运,转运费用由车主或驾驶人承担,对外省区、外市区客运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处罚一起,转递一起,严禁只罚款不转递。要协调交通运输部门依照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对客运驾驶人、车主或企业依法处罚。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同一客运企业的车辆有两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要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3、严肃整治货车超载违法行为。在农村地区以矿区和工地为重点,在高速公路以市际等主要入口为重点,在城乡结合部和城市主要出入口以城市建筑和拆迁施工工地为重点,加大对货车超载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超宽超长运输车辆。对超限超载货车,一律引导至治超站点称重,凡超限运输的,一律交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罚;凡超载运输未达到超限标准的,一律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要严格落实记分制度,累积超过12分的,要严格依法扣留驾驶证。对超限超载车辆,要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消除违法行为。非法改装的货运车辆,一律扣车至违法状态消除;逾期未年检并存在严重安全技术隐患的货运车辆,一律予以停运。违法信息一律录入违法系统,并抄送交通运输部门,运输部门将违法经营行为计入信誉考核档案。

4、严肃整治长途客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要以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站点为依托,加强对跨省长途客运车辆特别是卧铺客车、旅游包车的检查,询问驾驶人驾驶时间,提醒驾驶人按时休息。要重点加强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对上述时段从事长途客运的车辆,要强制驾驶人落地休息。要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对辖区客运班线进行一次排查梳理,凌晨2时前无法到达目的地的,原则上要调整发车时间或客运班线;超过1000公里的超长途班线,要严格控制,力争从源头上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

(二)全力组织开展全国统一行动。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各县(区)、高速公路大队要认真组织好全国集中统一行动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专项治理。并通过部门联勤联动、异地调警等方式,营造严管、严查高压态势。每月1日的9时至次日9时为超速行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9日的15时至24时为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18日的10时至20时为货车超载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每月25日的12时至15时,21时至次日2时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集中整治日。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为期5个月),又正值我市冬季恶劣天气较多,交通管理任务繁重,所以各级交警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迅速召开专门会议,精心组织、统筹兼顾、层层部署、迅速细化实施方案和制定详细的工作考评方案,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坚决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推进实施。要充分利用好这次专项整治契机,通过采取坚决果断的整治措施,全面规范路面行车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二)切实强化民警规范执法。各交警大队要严格要求执勤民警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要规范用语,以平和的态度向驾驶人讲法律、讲危害,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进一步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允许现场收取罚款。

(三)切实强化交通安全宣传。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对“三超一疲劳”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四个一”。即:组织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支队将于111日前,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宣传交警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决心和重大举措,最大限度争取社会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发放《致驾驶人家属一封信》。宣传科负责在111日前,编印《致驾驶人家属一封信》,并在全社会广泛发放,充分发挥亲情作用,积极呼吁驾驶人家属协助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编印张贴一批交通安全宣传挂图。要结合湖北“10.1”事故、河南“10.7”事故、天津“10.7”事故及我市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典型道路交通事故案例,编印宣传挂图,在社区、村屯、重点单位、学校、车站、集市、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广泛张贴,做到人人皆知。对“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进行一次曝光。统一行动日当天要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参与整治行动,及时报道相关情况,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剖析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的深层次原因,开通2822924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并对举报人给与奖励,发挥震慑作用。

(四)切实强化检查督导。支队班子成员按日常分工实行包片、责任捆绑,要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加大对运输企业特别是客运企业的隐患整治力度。统一行动日期间,支队将组成工作组,采取支队领导包县(区),副大队以上领导包路段的方式对各县(区)、高速公路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督导检查。整治期间,支队将在信息主页设立“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整治专栏。每月都要进行网上考核、排名通报(专项整治考核方案另发)。整治结束后,将对各大队进行考核排名,并作为全年综合排名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大队给予奖励,对整治效果差或整治期间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大队进行责任追究,全面实行责任倒查。

(五)切实强化信息报送。各大队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信息员联系方式和各地前期工作落实情况于102810时前上报),将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按时上报至支队交通科。111日起,每周五15时前上报前一周工作情况及集中整治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周报表;201232610时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方式:“OA”传至孟洪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