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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调整规划条件公示

来源:本溪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4-06-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本溪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现受理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建筑限高的调整申请。园区按程序于2014521日组织召开了规划条件调整专家论证会,会议审议并通过。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桥北钢铁园天然气储配综合站

建设单位: 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 北台街道办事处富家村

用地性质: 供燃气用地

原地块规划条件:占地面积1.16公顷,容积率<0.3,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绿地率≥15%

现由于企业建设办公楼的需要,原建筑限高满足不了要求,拟将原建筑限高 6米调整为建筑限高≤11, 其它规划条件不变。

为了广泛听取周边住户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现将拟批准规划条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4年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周边住户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本溪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提出书面听证申请,我园区将依法举行听证会。公示过期后,相关利害人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无异议。我园区将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关程序。

联系单位: 本溪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规划局   联系电话: 024-42155516

  联  系 人:冷娟、卢钰超、

                

关于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调整规划条件公示的申请 

本溪市平山区政府:

   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建设的桥北钢铁园天然气储配综合站项目,位于北台街道办事处富家村, 用地性质为供燃气用地,原地块规划条件:占地面积1.16公顷,容积率<0.3,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绿地率≥15%

现由于企业建设办公楼的需要,原建筑限高满足不了要求,拟将原建筑限高 6米调整为建筑限高≤11, 其它规划条件不变。

园区按程序于2014521日组织召开了规划条件调整专家论证会,会议审议并通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 现将拟批准规划条件在平山区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特此申请。

                                   本溪桥北钢铁深加工产业园项目规划局

                                      201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