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受本溪衡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承担该公司转山热源厂安全节能环保升级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经过实地踏勘、工程资料收集、环境现状监测等工作,根据相关评价导则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本溪衡泽热力转山热源厂安全节能环保升级工程 |
建设单位 |
本溪衡泽热力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本溪市平山区转山热源厂 |
项目简介 |
项目总投资7200万元,利用原有场地、新建2台50MW往复炉排热水锅炉(其中一台为备用锅炉)及其辅助设备,铺设DN800主管网1公里,工程完成后转山热源厂形成300万平方米的供热负荷。 |
主要环境影响 |
废气:锅炉燃料燃烧产生的烟尘、SO2、NOx经治理后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最大落地浓度点的各污染物预测结果均未超标,不会对周围的环境及各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 废水:锅炉软化水回用于除渣,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本溪市污水处理厂,废水中CODcr、NH3-N、SS均能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风机、泵类等,通过治理后,噪声到达厂界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对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保部门清运,对环境影响不大。 |
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 |
废气:锅炉废气经除尘、脱硫、脱硝处理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并安装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煤场采用半封闭煤库。 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冲洗水等,其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是SS、COD、PH为碱性水,全部作为冲灰渣用水,不外排。本项目采取对沉淀池等水池采取防渗措施,同时,对灰渣仓所在建筑地面、脱硫沉淀池采取防渗措施,煤库地面采用防渗硬覆盖措施。 噪声:经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废:采用湿式除渣方式,炉渣排入渣仓定期清运,脱硫产生的脱硫渣经压滤后定期外运。生活垃圾有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
该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可行,废水和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对周围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
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传真:024-24520882 E-mail:519554266@qq.com 沈阳市沈河区南塔街139号 |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夏部长 电话:024-43297100 |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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