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甲楼危房改造项目拆迁工程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公 告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受本溪市平山区城市房屋搬迁工作服务中心的委托,为平山甲楼危房改造项目拆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 项目名称:平山甲楼危房改造项目拆迁工程
2. 招标单位:本溪市平山区城市房屋搬迁工作服务中心
3. 招标范围:18.09万平方米拆迁(89栋楼及相关附着物)
4. 项目总投资:372万元
5. 工期:2015年9月28日-2015年11月1日
6. 建设地点:本溪市平山区
7. 质量标准:合格 (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场地平整程序达到自然地坪标高)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
二、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企业经营范围中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
3. 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凡参与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供应商未进入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处。
供应商(投标人)入库咨询电话:024-44878959;技术支持电话:024-44878828;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分包,供应商对所有采购内容必须进行全部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要求、时间及地点:投标报名时请携带:(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证、(5)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6)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在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8日到本溪市峪明路银亿家园三期138-8号楼3单元-301室购买。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或方式)及售价:请于 2015年9月1日至 2015年9月8日,每日上午8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到本溪市峪明路银亿家园三期138-8号楼3单元-301室购买)。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9月22日 09:00 时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 .开标时间:2015年9月22日09:00 时整,地点为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北侧。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本溪市平山区城市房屋搬迁工作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本溪市平山区
联系人:朱业朋
招标代理: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地址:本溪市峪明路银亿家园三期138-8号楼3单元-301室
联系人:杨微
电话:024-42802392
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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