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整改方案》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附件2
市《整改方案》第二十六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二十六:沈阳市列入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至今仍未开工,每天110多万吨城市污水长期超标排放,占到全市污水处理总量的约60%。本溪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
二、整改目标
完善我区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实现平山区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
三、整改措施
将平山区污水处理厂所有设备及工艺管道安装到位并对其进行了重新调试。之前因生化池进水不均匀,导致四组池体处理效果差异大,有些池体内出水指标不稳定,有的池体内出水指标全部达标排放。现中标单位正加派技术力量及人员进驻现场处理问题。(区住建局)。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现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 23 日至2020年3月27日
受理部门:平山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24-47137096
邮寄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建立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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