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整改方案》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附件2
市《整改方案》第二十八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二十八:全省燃煤锅炉污染问题突出。大量锅炉采用简易低效除尘脱硫设施,污染物排放超标严重。全省仍有每小时10蒸吨以下锅炉11000余台,冬季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
完成辖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的拆改工作;推进供暖企业拆小并大。
三、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推进辖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工作;二是推进辖区内供暖企业拆小并大;三是加强清洁能源推广;四是加强对燃煤锅炉企业监管。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现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7日
受理部门:平山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24-47137096
邮寄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建立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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