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6年1月-12月份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公示
根据《本溪市民政局 本溪市财政局关于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的通知》(本民发〔2015〕5号)的相关规定,2017年2月24日经区民政局和财政局工作人员初审,并经市民政局和财政局领导的复核,拟对平山区15家民办养老机构发放2016年1月-12月份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专项资金(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7天内以来电来函的方式反映情况,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4-42365502。
附:《2016年1月-12月份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公示》
本溪市平山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2016年1月-12月份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公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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