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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公示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第三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22 14:12:30 浏览次数: 【字体:


附件2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

2022822日)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答复信访人情况(选填)

1

D2LN202104160074

驻平山区桥头镇兴隆村的部队,将生活污水和修理坦克废机油直排田地内和细河内,导致田地无法耕种,且污染桥头镇村民的饮用水。

平山区

经调查,部分属实。驻平山区桥北街道办事处的某部队排放污水为生活污水极少量刷车水,直排废水情况属实。生活污水进入田地导致无法耕种情况属实。该部队日常保养产生的废机油、洗油等,已按要求统一收集到灌装桶内,和废抹布一同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废机油直排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调查处理情况:关于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该部队于2019年通过招标方式由中铁**局在院内建设了两座污水处理站,现在工程已经完工,正式投入运行。2022年桥北办事处对部队污水管网进一步修缮。村民地块受淹问题,桥北办事处第一时间垫土平整耕地目前田地已经恢复耕种。下一步桥北办事处加强对部队污水日常巡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本溪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822日至202292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本溪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47137096

邮寄地址:本溪市平山区建立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