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平山)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本溪(平山)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为论证本溪(平山)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环境可行性,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委托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就该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审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
一、规划概述及环评结论
本溪(平山)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园规划范围西至北台居民区,北至阿家沟,东至辽溪线,用地面积115.43公顷,占地约1730亩。功能定位为以危险废物处置为核心产业,以立足本溪辐射周边的长远发展目标,将园区建设成为科技领先、环境优美、产业结构合理的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园区。
本溪(平山)危险废物处置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在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调整建议和加强对规划区周边地块的规划及采取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等一系列环保措施后,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规划方案基本可行。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①目前规划区及周边现有的环境状况及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②规划实施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您是否赞同本规划的实施?④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⑤其他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单 位: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谢春光
电 话:024-43457776
邮 箱:qbghjsj@163.com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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