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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27 10:48:1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行政执法证件遗失的公告

现将平山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证件遗失情况公示如下:

  

工作单位

人员姓名

原证件号码

证件有效期

平山区司法局

田贺

06050311002

2024.12.31

以上执法证件声明作废,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