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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卫生健康局招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6-11-05 10:15:1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及依法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与民事法律风险,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定选聘人员(含律师事务所)数量

本次拟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局法律顾问服务单位,并指派1名执业律师为我单位法律顾问,确保日常法律服务响应及时、高效。

二、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范围为依法设立并正常执业、具备较强综合实力、具有政府法律顾问经验与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服务经验的律师事务所。

三、选聘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依规执业,内部管理规范,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行业处分;

2.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拥有一定规模的执业律师队伍,具备完善的风险控制与保密管理制度;

3.能够保障响应时效,可按要求到场参加案件研讨、听证、出庭、法治培训等工作;

4.能够严格保守工作中知悉的工作秘密、患者信息、案件材料等涉密内容。

(二)指派律师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

3.无刑事处罚记录,近3年无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记录;

4.有政府法律顾问经验,时间能够保障,可及时响应我局法律咨询、文书审查、案件处置需求。

四、工作职责

受聘律所须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对我局就执法业务上的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和建议,并对咨询的相关问题及时给予回答;

2.对我局涉及重大执法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件每年十件;

3.应我局要求,参与对外签订合同,提供法律帮助,起草、审查、修订合同;

4.帮助审查、修订或起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

5.代理我局参加诉讼事件的调解、行政复议和诉讼活动,每年五件;

6.应我局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及法律宣传;

7.法律顾问为给我局提供法律帮助,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主动与我局联系;如遇到紧急或重大法律事务需要法律顾问帮助时,法律顾问应及时响应,商定解决办法。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

3.报名地点/邮寄地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0号平山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收件人:高银潞,电话:024-42883170)。

六、报名材料

报名律所须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律所及律师简介;

2.资质证明: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拟指派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七、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局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律所进入评审;

2.综合评审:由局党组组成评审组,根据律所资质、业绩匹配度、服务方案可行性及报价进行综合打分或比选;

3.公示与聘任:拟聘律所名单在平山区政府官网公示7日,无异议后签订法律服务合同。聘期1年,合同一年一签。

八、经费预算

法律服务费用根据财政预算及工作实际,按年度支付贰万元(20,000.00元)整。因我局业务需要到外市处理事务的,法律顾问出差费用由我局承担。

九、工作要求

1.严格遵守选聘纪律,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全程留痕;

2.做好材料保管、信息保密,严禁泄露参评材料、评审情况;

3.办公室做好统筹协调,落实日常联络、台账管理、资料归档工作。  

 

 

 

平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