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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东街道建立大调解机构 实行大调解机制

来源:平山区崔东办 发布时间:2010-10-2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更好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快推动“三代”服务工作进程。进一步发挥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努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紧密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崔东地区稳定情况,街道党工委组织派出所、司法所、检察院、律师、法院等五家组成联合稳控组织,建立崔东地区大调解机构,实行大调解机制。针对崔东地区疑难纠纷、涉法、涉诉的上访事件以及影响本地区安全稳定的案件实行联合大调解机制。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和涉法案件增多,重大疑难性、易激化、突发性矛盾纠纷呈现上升趋势,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加大。这就对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仅仅依靠过去传统的调解机构和组织之间彼此独立的工作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必须对调解工作进行大胆的改革——建立大调解工作机构,实行大调解机制。

通过这种机制的建立,加大对崔东地区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力度,加快对矛盾纠纷的调处进度,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有效控制,使矛盾纠纷更好地得以解决,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保障我地区经济社会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