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街道:落实“四项制度”扎实开展“学习弘扬药都精神”活动
一是建立活动登记制度。街道党工委和各学习小组负责人要把机关干部在弘扬药都精神学习实践活动中的情况做好记录,建立必要的资料库,便于总结成果和开展再发动再部署。
二是建立定期反馈制度。各学习小组负责人要定期与组员沟通联系,掌握小组成员最新思想成果、创新思路情况并如实向分管领导汇报;确保机关整体上下一心、联系密切,砥砺奋进,共谋发展。
三是建立激励机制。要把党员创先争优、践行药都精神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和考察了解党员干部的重要依据,从竞争中获取动力,从服务中谋求价值。
四是强化服务民生工作机制。以“学习弘扬药都精神”为推手,真正把工作落实到改善民生上,形成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的创建工作机制,以召开座谈会、民情沟通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围绕影响和制约街道经济发展和服务民生的各种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将弘扬药都精神、创先争优活动贯穿街区工作始终。 (责编: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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