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志愿者 百姓维权好助手
4月29日平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到桥头办事处举行法律援助志愿者聘任仪式,平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于彤梅对张佩友、赵昀玲、杨春月、李华嵩现场颁发了聘书。
为了积极响应区司法局开展的“人民调解进万家 化解矛盾在基层”活动的号召,桥头办事处党政领导层层筛选出一批具备一定法律业务知识的优秀工作人员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选法律援助志愿者是指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核批准,依照本法律援助工作办法领取《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证》。法律援助志愿者是自愿无偿为社会贫弱者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宣传法律和法律援助制度;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参加与法律援助有关的其他志愿服务活动。
此次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聘任对桥头地区法律援助工作起起到了重大的推进作用。通过这次法律援助志愿者聘任活动,定会使桥头地区的百姓维权意识更加增强,百姓可以充分的运用法律武器,借助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工作来真正为自己维护正当的合法权益。(责编: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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