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新闻动态>政务要闻>详细内容

开展全省第三个“民族团结宣传日”全市第二十四个“民族团结宣传周”活动

来源:平山区民宗局 发布时间:2011-05-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意见》和中央三部委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及国家、省、市民委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视频会议精神,全面组织实施《深入开展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知识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通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群众了解掌握党的民族政策,有关民族法律法规知识和民族工作常识,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喜迎建党九十周年。59日至515日为宣传周,5月份为宣传日。(责编: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