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纪委监察局打好廉政预防针严禁借宴敛财
6月15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召开了关于开展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何平立即将会议精神向区委常委会做了专题汇报。经区委同意,6月16日下午,平山区纪委监察局召开了由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纪(工)委书记参加的动员大会,出台了《平山区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的通知》,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何平亲自做动员讲话,对全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做出全面安排部署。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的范围是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全体党员、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重点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
会议要求,全区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四不准”,不准为子女升学操办非家庭性质的“升学宴”;不准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礼品;不准巧立名目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不准动用公车送子女入学。禁止党员干部参与他人子女升学的操办活动。
专项治理工作将从2011年6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3个半月,分两个阶段进行。区纪委监察局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对相关领导进行问责。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何平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平山区严禁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的通知》的部署要求,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集中开展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的不良风气,从而进一步端正党的作风,树立和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真正使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努力营造平山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责编: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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