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采取五项措施做好公益林保护工作
平山区国家重点公益林面积3.9万亩,地方公益林7.4万亩,自2002年以来,该区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做好公益林保护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成立以平山区林业局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制定制度。制定了《平山区实施国家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方案》、《平山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平山区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10余项制度,使公益林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三是加大宣传。制作永久性标志牌 12块,通过广播、电视、会议、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公益林保护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四是强化管理。今年下半年又重新选聘专职护林员40名,每名护林员管护1000-3000亩林木, 同时签订护林责任书,加强管理力度;五是落实政策。公益林补偿资金,已全部落实到涉林办事处 11个行政村所聘的护林员手中,提高了广大护林员保护公益林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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