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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全面启动“青山保护工程”工作

来源:平山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1-12-1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为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提出的“要全面启动青山恢复工程,对全省乱采滥挖的山体进行集中整治,争取经过510年的努力,使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的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山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130号)文件要求,落实好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经过前期的精心准备,平山区林业局召开“青山(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工作会议。区林业局局长金天华主持会议,林业局全体机关干部15人参加了会议。

    首先,区林业局林政股股长邱丰传达了本溪市政府关于 “青山保护工程”工作方案。并对前期开展的平山区森林资源现状,就青山(森林资源)保护工程摸底调查任务、对象及范围及相关要求进行了讲解。外业调查任务大体上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矿山(场)使用林地情况调查,重点是查清平山区境内所有矿山(场)使用林地区域数量及面积,二是林地“小开荒”面积调查,即平山区境内前地类为林地的“小开荒”地。三是封山禁牧工作,全区境内已经实施封山禁牧工程围栏长度、面积及今后需要实施工程围栏面积调查。

区林业局还组织精干力量在12月初编制的《2012年平山区青山保护工程计划》,经区政府确认已上报至市青山办,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青山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青山保护工程领导小组。我区2012年青山工程计划共恢复林地370.7公顷,工程资金预算8363.525万元。

最后局长金天华强调:“青山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历史性工程。“十二五”时期,将是平山区生态环境大幅度修复期。我们要全面完成平山区青山保护工程计划,使全区森林覆盖率、林木绿化率进一步提高。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就必须彻底遏制乱采滥挖,必须彻底遏制毁林挖山,通过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保护青山,整治环境,恢复生态,实现绿化平山的目标。”(责编: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