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成立维护老年人权益法律援助中心和法律援助站 来源:平山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2-03-23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3月19日,平山区司法局和平山区老龄委联合正式在区法律援助中心挂牌成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中心,以工人街道办事处为试点,挂牌成立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事后平山区司法局请平正律师事务所李世成律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本溪市贯彻执行“一法一规”《实施意见》对全区各街道办事处老龄专干进行了培训,并现场发放法律援助爱心卡及法律援助服务手册共计300余份。(责编:杨彤) 【打印正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