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民政局着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居家养老环境
为了打造安全和谐的居家养老环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养护员和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平山区民政局对所辖的10家养老院进行安全抽检,并与各家养老院签订安全责任状。责任状包括:
一、安全目标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 2、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3、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触电、防中毒、防老人走失;切实做好设施安全、用电安全、用火安全、药品安全、食品安全、饮食卫生安全、交通安全。4、管好入院老人在院内的行为安全和住宿安全,老人外出要有请假制度,落实监护责任人,保证老人安全。5、防止易燃、易爆、剧毒及危险物品进入敬老院。 6、拒绝邪教和非法组织进入敬老院。 7、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办公室、财会室、厨房、餐厅、保管室、储藏室、宿舍的财产安全,对电视机、电脑、冰箱、冰柜等公物要严格管理,责任明确,以免丢失和损坏;保障安全通道畅通。8、做好食品物资储备,确保汛期老人食物充足。9、其他安全管理。
1、敬老院法人为敬老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对敬老院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考核和督促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责任落实到人。2、安全责任实行与星级评定相结合,因敬老院法人不重视,制度不健全,防范措施不力,造成本单位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该单位当年星级评定资格。3、对因失职、渎职或严重失误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敬老院法人和当事人责任。
三、事故报告
对重大事故隐患按要求及时整改,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责任人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妥善处置,并随时按程序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通过对养老院的安全抽检和安全责任状的签订,极大的增强了各家养老院的安全意识,落实了安全责任,养老院安全环境的得到了极大改善和提高。(责编:杨彤)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