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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公安分局召开2015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

来源:平山公安 发布时间:2015-04-07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42日,平山分局召开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2014年度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并对2015年工作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由分局政委荀伟主持,局长王晓楠、纪委书记王希文分别代表分局党委和纪委作了重要讲话。分局全体党委委员,各科(室)、所、队长,教导员以及全体纪检监察民警参加会议。

分局局长王晓楠结合当前面临的反腐倡廉形势,就如何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有效推进分局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敢于面对,在冷静分析队伍现状中,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建设的紧迫感。直面和正视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是实事求是的表现,是对一个班子一个干部的政治考验。要深刻认识抓队伍建设、抓反腐倡廉建设的危机感、紧迫感,决不允许违法违纪等问题的存在,决不允许“害群之马”侵蚀整个公安队伍的肌体,降低群众的满意度,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二要敢于担当,在尽职尽责有所作为中,切实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在困难面前敢于担当,体现的是一个干部的魄力;在压力面前敢于担当,体现的是一个干部的能力;在责任面前敢于担当,体现的是一个干部的品格。分局各单位党支部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充分履行好主体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体现组织关心关爱,突出刚性问责,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与班子成员“真挂钩”。三要敢于管理,在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使命感。敢于管理、科学管理,规范管理,是实现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全面推进公安部“四项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省厅“警务规范年”的必然要求。要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助推警务规范年建设。通过建立离任交接制度”,对离任领导干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晾晒,对人、财、物、疑难案件、队伍建设、公安工作等都要进行全面交接,防止出现离任交接空项、空档;通过建立骨干培训制度,大力抓好警种培训,岗位培训,专业培训,通过评选20名办案能手、岗位标兵、业务骨干等方法,激励民警学习政治理论,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公安业务,钻研法律法规,提高能力水平的积极性;通过建立涉案执法制度,进一步完善“轻伤害”案件执行标准,涉案财物依法管理细则,案件报送程序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跟踪监督,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到实处;

王晓楠强调,要坚决落实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碰“红线”、“高压线”,不触“雷区”“禁区”。党委班子要认真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特别是“一把手”,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监督、敢于较真、敢抓敢管,及时发现问题,始终做到铁面监督执纪,始终做到“一案双查”。要树立“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保持队伍纯洁性也是一种政绩”的观念,坚决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决不能敷衍塞责、被动应付,更不能对问题“捂着盖着”、遮掩回避,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会上,分局纪委书记王希文做了题为《严明纪律作风,严肃监督问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报告,深入分析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并就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做了强调部署。分局局长王晓楠分别与各科(室)、所、队主要负责人签订了《本溪市公安局平山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