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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局窗口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审批程序 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来源:平山区发改局 发布时间:2015-07-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区发改局窗口“转作风、提效率”,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项目管理程序,积极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工作,为平山区项目单位铺好路、服好务,确保项目审批上报的及时、透明,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规范项目审批分类和具体范围

    发改局窗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文件要求,明确项目审批分类和范围,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进行审批,属于审批类项目;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的项目进行核准,属于核准类项目;对于除国家规定需要审批、核准的项目外,由企业自主决策、使用自主资金或通过市场融资投资建设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的属备案类项目。

    二、规范项目备案核准审批办理所需的各类文件

    项目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出具申请项目备案、核准、审批文件的同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需相应附送的材料,不是规定要求的材料,绝不向项目单位附加条件,确保项目审批工作规范、高效、公开、公正,为项目服好务。

    三、规范项目办理时限

   项目在办理过程中,申请单位先向区公共服务行政大厅中发改局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项目,2个工作日内转到局内科室;局领导审批2个工作日,申报主管领导和区主要领导批复;区公共服务行政审批大厅中发改局窗口出具批复文件时限1个工作日。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予办理,并于书面说明理由;申请资料不全或有误的,将需要补充改正的材料内容和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四、规范项目批复文件签发程序

    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批复签发程序,实行由大厅窗口受理、初审,并签发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受理通知;局长审核并签署意见;需由其他科室会签的项目,理顺工作流程,减少项目审批不必要的过程,使项目申报人明白、明了、明确,提高审批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