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认真组织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
按照全市开展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全面完成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从7月初到10月末,由区纪委牵头,组织区审计局、区财政局成立专项工作检查组,围绕专项治理11项内容,结合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等日常监管工作,对部分单位和部门,特别是“零报告”单位进行财务检查。
专项工作检查组根据检查重点内容,制定《平山区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报告书》,每次检查结束后当场填写《报告书》,检查组和受检部门领导“双向”签字,充分发挥上下衔接、沟通协调的作用。对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求被检单位即查即改;对未能解决或难以解决问题,要求被检单位报告情况说明,报告原因及下步打算,检查组对这些问题将进行跟踪落实。通过分类指导、分层推进,真正使专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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