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加强压力传导促进“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平山区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各项要求,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坚持以规范制度细化责任。协助区委制定出台了《平山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山区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使“两个责任”更加清晰、准确、到位。
二是坚持以压力传导落实责任。协调组织召开全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汇报会,10名领导同志分别就各自履责情况进行了汇报;2015年,对32个单位和部门的党政“一把手”及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约谈,直接听取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督促其认真履责,廉洁从政。
三是坚持以考核检查强化责任。由区委常委带队对区直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细化检查内容,量化检查指标,突出问题导向,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了分批约谈。
四是坚持以追责问责固化责任。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实施的问责办法和“一案双查”制度,注重在纪律审查、重点督查、集中检查、专项整治中查找责任缺失、履职不力、造成影响和损失的问题,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2015年,共对12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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