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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认真落实“双告知”承诺机制

来源:平山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6-03-2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确保先照后证改革落到实处,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先行先试,积极落实“双告知”承诺机制。

一是加强“先照后证”、“双告知”承诺机制等改革政策的宣传。制作了《‘先照后证’改革告知单》,让企业了解更多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策,引导企业关心改革、了解改革、支持改革。

二是组织窗口工作人员学习省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通过培训,工作人员需掌握哪些经营范围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确保准确无误的开展“双告知”承诺机制工作。

    三是行政审批许可科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制作了《‘双告知’承诺书》。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提醒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其拟从事的事项中如有需要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应当尽快到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了解后,现场签署《承诺书》,承诺其已经清楚相关事项及审批部门,并承诺在未取得许可审批之前不开展相关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