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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新农合窗口出台新政策患者“先看病、后付费” 住院零押金

来源:平山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6-07-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减轻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患者住院资金垫付压力,缓解贫困人群看病难问题,我区新农合系统与市部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新农合嵌入式接口改造工作,实现医院信息系统与新农合系统的数据实时传输,具备了新农合参合患者仅缴纳自付部分即可入院治疗的条件。实现“先看病、后付费”,不再要求住院患者预付押金。

符合“先看病,后付费”条件的患者,到我区新农合定点医院住院时不再缴纳押金,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结算协议书》,并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和身份证等,即可入院。住院期间,医疗机构每天向患者提供费用“一日清单”,使患者及时了解医疗费用。出院前2-3天书面告知患者个人预计承担费用。出院时患者只需缴纳个人负担费用即可,区新农合管理中心提前预拨周转金,医院据实结算。

    “原来没钱看病,得了病没治好就出院”的现象将得到彻底改善,“先看病、后付费”既减轻了农村患者的经济负担,也促进了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提高,和谐了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