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环保局强制取缔10吨以下复燃燃煤锅炉
1月13日,由平山区环保局牵头,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平山分局、相关办事处及社区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7家浴池存在复燃的锅炉予以查封。
在去年开展取缔10吨以下燃煤锅炉行动中我区完成任务指标44户53台,此项工作得到了极大多数业主的支持和广大居民群众的认可。在近期的巡查中发现有部分用户锅炉自上次行动时承诺的断管移位至今没有兑现并且随时可能出现复燃情况,同时附近居民也相继反映有4户仍存在偶尔偷用燃煤锅炉的现象。鉴于此,区环保局会同区其他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复燃的锅炉予以查封。执法人员现场贴封条、进行照相、录像和填写询问笔录等取证工作,当日共下达《查封决定书》7份,出动执法人员记者媒体等近60人,执法车辆10余台。
此次查封行动是继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平山环保部门首次贴出封条,打响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第一枪,
今后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强取缔燃煤锅炉后期的监察力度,防止反弹,从源头上有效的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深入推进持续改善地方空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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