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工人街道办事处“两个到位”确保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平山区工人街道办事处以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本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174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本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指导意见》(本政发〔2014〕16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本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处理的指导意见》(本政发〔2014〕17号)为政策依据,以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为出发点,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化解矛盾,服务大局,以“两个到位”确保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办事处人员安排到位。成立全体机关拆迁领导小组,抽调机关及社区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工作人员,将拆迁任务落实到人,本地区下岗失业人员居多,多数早出晚归,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都利用个人工作外的时间等到每户居民下班回家进行入户,进行逐户实地核量,做到政策公开,测量公平,核算公正,确保拆迁工作下一步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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