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全面开展巡察工作
近日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已全面开展,为用好巡察“利剑”作用和打通执纪监督最后一公里,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提供了有力保证。
区委重视,是开展巡察的坚实组织保障。作为巡视监督触角的有力延伸,从2016年底着手巡察工作伊始,区委从出台制度、成立机构、组建队伍到开展第一轮巡察,以扎实的行动诠释了对巡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区委常委会、区委“五人小组”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中共平山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中共平山区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
优中选优,是组建高素质巡察队伍的必然要求。巡察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工作人员根据需要分别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审计局等单位抽调业务素质好,具有较高政治素养的机关干部参加巡察工作。
准备充分,是巡察工作扎实开展的前提基础。巡察进驻前,要求两个巡察组做到“四必清”,即,被巡察单位及其所属机构主要职责必须清楚、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权力运行流程必须清楚、被巡察单位服务民生项目和资金必须清楚、各方反映被巡察单位的主要问题必须清楚。巡察组进驻期间,要求2个巡察组做到“三必听、三必查”,即,机关干部对本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的意见必听,相关事项必查;惠民项目和资金受益人的意见必听,相关事项必查;群众来访反映问题必听,来信来访的相对具体问题必查。
综上所述,区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有序推进,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还需要做好问题反馈和督促整改,促进巡察成果的转化,真正让巡察“利剑”高悬在问题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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