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纪委监委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本溪市平山区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积极推进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持续深化办案“协作区”建设,有序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逐步深入、落实落地。
深入推进内设机构和派驻机构改革。扎实推进区纪委监委定岗、定责、定流程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设定33个工作岗位,制定141个岗位职能、明确153个岗位职责,绘制47个工作流程图。结合全区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名称调整、编制配备、监督单位调整等相关工作。同时,对5家派驻机构监督部门进行调整,实现对全区62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
健全完善相互制约的内部运行机制。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建立信访、案管、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平山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修订了《平山区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185份,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管理约谈制度、报告制度,切实抓好风险排查,结合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排查违规违纪风险123项,制定防控措施111项。
持续深化办案“协作区”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有关要求,在全区建立了5个纪检监察“融合型协作区”,印发了《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的实施方案》和《平山区纪委监委“以干代训”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建立 “结对帮扶”、“以干代训”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全面提高“协作区”运行质量和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加强对全区59个社区(村)118名正风肃纪监督员的工作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之成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瞭望所”和“消息哨”。年初以来,正风肃纪监督员共上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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