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 1 号
平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指 挥 部
平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 1 号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继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响应后,我区于1月26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I 级响应,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迅速进入战时状态。自即日起,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 靠前指挥,相关人员立即停止休假、到岗到位,认真履职尽责。
二、各街道要比照区里的做法,完善工作机制,立即成立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指挥辖区疫 情防控工作。
三、各街道是本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健全责任体系,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非常时期要采取非常之举进行处置,对于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干部,指挥部可以先斩后奏,先停职、后处理,临阵换将。
四、自即日起,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举办大型活动,取消一切群体性宴席、集会等人员集聚型活动, 除疫情防控会议之外,在正月十五之前停止全区上下所有会议和政务商务活动,尽量少开会甚至不开会,如果必须要开,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并做好防护措施。
五、充分发挥基层作用,落实严防严控、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自即日起,全区各社区(村)采取适当方式,每日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的健康状况实行拉网式排查、网格化管理,发现发热、咳嗽的人员迅速登记上报, 做好居家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督促其尽早到医疗机构就 诊。
六、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市、区 I 级响应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分兵把口、各司其职,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向到位。
七、自即日起,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街道、社区(村)实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遇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严禁缓报、瞒报、漏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平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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