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运转正常,全省涉疫医疗废物日产日清日处置
2月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环境监管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从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每日开展巡查检查、监管执法,目前我省现有13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均运转正常,全省涉疫医疗废物做到了日产、日清、日处置。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防止疾病传播,省生态环境厅向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环境管理预案》,要求各市加强疫情发生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处置等重点环节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科学应对并妥善处置医疗废物。
各市严格实行医疗废物日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并上报本辖区内涉疫医疗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加强医疗废物运输环节监督检查,确保专车运送、合理规划运送路线;处置单位要设置专用医疗废物贮存点,悬挂警示标识,并设专人负责,日产日清。同时,组织开展应急环境监测,开展空气、水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等的环境监测工作。
据了解,目前我省现有医疗废物处置企业13家,均正常运转。铁岭市是全省唯一一个暂不具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城市。1月29日,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赴铁岭市调研检查,要求确保肺炎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效处置。目前,铁岭市已与沈阳市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医疗废物全部转运至沈阳处置。全省涉疫医疗废物转运均做到了单独车辆运送、转运车辆全程跟踪、转移线路避开环境敏感点、早晚高峰等敏感时间的要求。
1月29日至2月1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共出动407人次,对全省13家医疗废物处置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督促处置企业对当日收集的医疗垃圾必须当日处理完毕,不得堆存。要求医废运输车辆必须当日清洗、消毒。
1月29日以来,全省未涉及疫情的医疗废物产生量总计249.756945吨,处置量为257.415895吨(多出部分主要为营口市暂存量);全省涉及疫情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总量为7890.27千克,医废处置单位处置量为7890.27千克,均做到了日产、日清、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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