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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组织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2-22 17:40:5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配合全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将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将采取以案释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等手段,把普法融入到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行事。活动将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结合此次疫情防控,有针对性地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内容。为取得实效,此次专项行动将采取三项具体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社会普法责任。要求立法机关在疫情防控立法修法过程中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开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惩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卫生健康、交通运输、铁路、民用航空等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部门开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价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海关开展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网信、广电部门开展《网络安全法》法治宣传,指导网络和广播电视媒体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同时扎实做好系统内普法,深入推进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面依法履行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综合运用全媒体普法,坚守疫情防控阵地。在做实做细线上线下宣传的同时,充分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统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资源,侧重经济欠发达地区和偏远地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全面提高农村“三留守”、贫困户等群体的疫情防控意识。积极推进“互联网+法律服务”,引导当事人采取网络预约、电话咨询、线上受理等灵活方式办理法律业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理法律事务、解决法律问题,尽力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特长,打造疫情防控先锋。发挥普法工作者、法治宣传志愿者、农村“法律明白人”等队伍的法律专长,深入推进疫情防控法律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公共场所,把疫情防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具体防控措施送到群众家门口,送到每一个重点人员手中,确保不漏一户一人、不留一个“死角”和“盲区”。同时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结合办理案件全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结合。


  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注重宣传实效,注重正向引导,切实把握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为打赢防控疫情阻击战、确保人心安定团结营造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