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病医保,最新政策来了!
■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30元,人均不低于每年520元,新增政府补助的一半(15元)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大病保险人均筹资达到每人每年70元,全省各级政府补助合计达到120亿元。
■ 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政策,最低支付比例由50%提高到60%,起付线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每增加5万元,支付比例提高5%,最高支付比例达到70%。
■ 积极补齐儿童保障短板,建立健全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全省贫困人员纳入医疗保障74.5万人。
全面实施待遇清单管理制度,各市不得出台超出清单的任何政策,逐步实现全省政策制度的规范统一。
继续发挥好医保扶贫政策的兜底功能,对资助参保和待遇倾斜类政策,结合贫困人口识别调整予以优化;对于便捷服务和规范管理类政策予以延续,在稳定待遇基础上,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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