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消防救援队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举措
1、咨询答疑。依托消防受理窗口,提供消防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对消防政策法规、技术规范、规范性文件和在办理中的各种消防事项提供咨询答疑。
2、首错不罚。当事人首次违反消防法律、法规,消防违法行为轻微未构成严重后果,或未造成重大隐患问题且能及时整改的,不进行罚款处罚,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改正违法行为。
3、容缺受理。对于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先予以登记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内容,由申请人在办结前补齐相关资料。可以通过内部核查、资源共享平台查询或部门之间函询验证的证明事项,不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4、监督服务。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单位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明确告知当事人具体违法行为和隐患的危害程度,协助单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指导社会单位知晓风险辨识和隐患自查的方法要点。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推行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
5、走访询情。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应走访企业,积极采纳企业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帮扶解决企业的难题。与重点招商引资单位建立共建制度,促进消防事业能够更好地为地方企业保驾护航。
6、分析研判。在对重点工程、工业园区以及招商引资重大项目方面,加强消防安全分析研判,如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情况主动向政府报告意见措施。
7、宣传教育。让单位会辨识火灾风险、会火场逃生自救、会举报投诉火灾隐患。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全面组织单位开展疏散演练活动。
8、现场监护。在重大节日、特殊时段,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以及重点工程和火灾危险性大的施工现场,消防救援机构可根据任务需要主动或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申请,派出相关人员、车辆、器材和装备到现场执勤、监护和指导。
9、优化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远程监控、电话抽查等方式,按照企业风险等级,合理安排监督抽查计划,确定抽查比例。对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较好、不存在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的社会单位降低检查频次,实现监督检查“无事不扰”。
10、廉政监督。定期面向社会公开述职述廉,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召开警民座谈会,征求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定期开展消防执法营商环境评估,建立执法廉政工作回执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工作日举报电话(96119,平山大队:15724402496,桥北大队:02444520119)
本溪市平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本溪桥北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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