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再次为“老街委” 提高生活补助标准 来源:平山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10-09-14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市民政局有关要求,我区自2010年1月起,将社区工作满二十年老社区干部的生活补助再提高100元,达到每月500元标准。日前,1—8月份的提高工资已发放到位,从9月份起,按新的补助标准发放。这是自2008年以来,我区第三次提高老社区干部的生活补助标准。 从160元到180元不等,连续三年提高至500元,这是对老社区干部的极大安慰。“社区20年没有白干,感谢政府!”前来区民政局领钱的“老街委”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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