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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山区人事局四项措施打造“阳光人事”

来源:平山区人事局 发布时间:2010-09-2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人事人才工作环境,平山区人事局紧密结合人事工作的实际特点,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职能,采取四项措施,全力打造“阳光人事”。

一是完善机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人事人才工作实际,抓规程、抓程序、抓监督,建立与政务公开相适应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确保人事制度横到边、纵到底的“阳光”性。

二是建设队伍,提高人事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区人事局以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责任意识、转变工作职能入手,采取强化培训教育、健全学习制度、完善考核机制和制定激励机制多种形式,切实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确保了各项人事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是搭建平台,坚持政务公开与开门纳谏并重。通过“五公开”,即:涉及全局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必须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必须公开,办事程序、时限和结果必须公开,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公开,涉及社会群众利益的必须公开,实现人事政策、人事工作信息动态等最大范围的公开,确保更多的群众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政策和信息,保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开通"阳光人事"的直通车。

四、接受监督,设立"阳光人事"警戒线。为防止图形式,走过场,真正使"阳光人事"建设取得实效,区人事局积极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形式,通过舆论监督、公众监督、纪检监督和建立健全监督员制度、意见反馈制度、定期报告制度等,推动了"阳光人事"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