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人事局“四个坚持”,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平山区人事局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廉政纪律融入渗透到人事编制工作的各个环节中,通过“四个坚持”,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有利推动工作的发展。
一是坚持教育深入化。采取上廉政党课、学习四项监督制度、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教育形式,进一步深化机关干部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职业道德观和群众宗旨观教育,以学习活动的经常化、多样化促进廉政教育深入化。
二是坚持管理制度化。以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活动为作用点,进一步完善机关工作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水平,促进制度化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提升单位制度化管理和建设水平。
三是坚持监督社会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力打造“阳光人事”政务系统,在人事招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职称评定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坚持全过程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促进人事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是坚持工作程序化。公开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不断深化干部职工对效能建设的学习力度,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办事水平,进一步提升人事工作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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