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对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考核监测
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意见的通知》(本政办发〔2004〕75号)的规定,为切实做好2011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运行监测和指导工作,根据我国现代农业发展新要求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新情况,市农委产业化办公室于2011年初将对51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考核监测。
本次监测,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银行信用等级以及带动农户等情况进行考核,对达不到龙头企业标准的将进行淘汰,以激励企业创新增收机制,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平山区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本溪大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此次监测。目前,平山区农发局正组织企业认真准备监测材料。所有材料都要求准确、真实,如存在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将不予认定市级龙头企业或取消被监测的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责任编辑: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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