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区推荐农业系统劳动模范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全市人民振兴本溪老工业基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我市更好更快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评选本溪市2009—2010年度农业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并召开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表彰大会。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中共本溪市委办公厅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9—2010年评选表彰本溪市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此次评选劳动模范范围是2009年以来,对促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牧民、农村个体种植(养殖)、营销专业户等;先进集体范围是村民自治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和社团法人资格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平山区农发局积极与农口各相关部门及镇村沟通协商,通过基层党委和政府推荐,请示区委和区政府同意,推荐先进集体1个,劳动模范2个,推荐材料现已报市农业系统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审委员会审核。(责编: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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