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公司监测合格
为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培育和扶持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科技水平高、管理状况好、经济效益佳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根据《转发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意见的通知》龙头企业认定考核和检测办法,经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会签审定,认定平山区市级龙头企业本溪大河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为监测合格企业,监测企业有效期为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31日。此次监测的通过,对进一步加快产业化进程,促进龙头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责编:杨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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